幸福建基於自由選擇 (2004年4月25日)
余省三
【明報專訊】可能因為傳統理由,又可能因為宗教理由,社會上不少人仍覺得維繫「一頭家」,便是對子女好。就算自己被虐,又或許兒童被虐,都苦苦忍受下去。其實,美國有經濟學研究顯示,長期的女性自殺率、家庭暴力、夫妻謀殺的數字,會隨較為寬鬆的離婚制度而下降。 過去數年,家庭暴力個案不斷上升。去年,社會福利署處理的虐待配偶和虐待兒童個案分別為3298宗和481宗,分別較1998年增加226%和17.6%。另外,被虐者又以女性居多,據2002年社署數據,被虐配偶受害者共有3034人,其中2787人是女性,佔總數九成多。
放寬離婚 罪案率降
以前美國是沒有「單方面離婚」(unilateral divorce)這回事的,美國人離婚後若要再婚,必須得到前夫或前妻同意,否則便要打官司證明婚姻有缺陷(marital fault)。直至1969年加州州長郎奴列根(Ronald Reagan)(即後來的美國總統)簽署法案,美國才容許「單方面離婚」。之後,愈來愈多其他州份立法容許「單方面離婚」。
根據哈佛大學及史丹福大學商學院的Betsey Stevenson和Justin Wolfers的研究《BARGAINING IN THE SHADOW OF THE LAW﹕DIVORCE LAWS AND FAMILY DISTRESS》,分析容許「單方面離婚」的州份的自殺率、家庭暴力、謀殺的數字,去衡量「單方面離婚」改革的成果。
「莫教人分妻」想法過時
結果發現,容許「單方面離婚」的州份的女性自殺率平均下跌20%,丈夫打老婆或老婆打丈夫的家庭暴力也大幅減少,甚至老婆被丈夫謀殺的數字也下跌。(但男性自殺率和丈夫被老婆謀殺的數字卻無大差別)。
其實只要拋開保守的舊觀念,這是十分容易解釋的結果。針對女性的家庭暴力下降,是因為女性有其他選擇。假如暴力丈夫希望維繫婚姻,便要考慮老婆的感受,否則老婆分分鐘一走了之。同樣,對部分不滿意婚姻的女性而言,假如有其他選擇的話,便未必會選擇自殺。
「團聚」不一定圓滿,家庭並不一定是幸福生活之所。夫妻頭打交,未必尾和,「寧教人打仔,莫教人分妻」觀念更是不切實際。對於婚姻不如意或被家庭暴力困擾的人士,最需要是選擇的勇氣,和社會尊重她(他)們的自由選擇﹗
女性薪酬追貼男性
【明報專訊】雖然今時今日性別歧視仍未消失,兼顧事業與家庭仍然是不少女士的矛盾,但總體而言,過去幾十年性別平等已有長足的進步。
據美國康納爾大學工業勞工關係學院Francine Blau的研究《In Trends in the Well-Being of American Women, 1970-1995》指,在1969年美國女性平均工資是男性的56%,到1994年比例上升至72%。而不同教育水平女性的工資均有上升,較男性平均。美國女性與男性的工作比率已差不多,兩者的教育水平和職業和自僱比率也差不多。
1969年至1994年美國女性錄得扣除通脹後的31%平均實質工資上升,反觀男士的平均實質工資卻停滯不前。在1979至1988年期間,愈來愈多美國女士晉升較高薪酬的工作類別,反觀25年之間男士的工作類別轉變卻只帶來3%工資增長。
加強教育 避免「向下流」
1970年至1995年,美國出現愈來愈多女性擔起頭家的單親家庭,其中尤其集中在受教育少於12年的女性和黑人女性。在低技術工人類別,男士和女士均面對「向下流」的壓力,低教育水平女性的經濟情出現倒退。無大學學位的女性的實質工資在80至90年代初均見下跌。
雖然研究只是針對美國的情,但對於經濟發展已有一定水平的香港也有一定參考價值。今時今日不論男士或女士要出頭,必定要有學識,就算自己不幸未有機會受教育,也要鼓勵子女讀書。畢竟,社會日漸走向知識服務型,低技術工人就算不面對「向下流」的壓力,實質工資再上升的機會也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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